第五十七章 长大(2 / 3)

乾龙战天 文飘过峰 5585 字 2019-11-09

刀、两把自制的大弹弓、一把砍柴刀和一根长叉

另外还有竹背篓、牛皮水囊和做诱饵用的半个粗面馒头。

第一天中午,他选择的是最熟悉的南山坡。

在山坡的上面,有一片松树林。栓子哥以前最喜欢去林子里捉兔子。他曾经苦求了半天,最终,拴子哥扛不住,让他许诺,以后不私自去林子里,才答应带他去了一次。

印象中,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不少。所以,这一次,他的目的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。

可能是好久没有人上来过了。林子里,鸟叫声不绝于耳。沈云眼尖,用弹弓打鸟,爬树掏鸟窝。不到半个时辰,他收获一窝锦尾雀蛋和一窝黑背鸟蛋,共十七枚。另外,还有三只锦尾雀、两只黑背鸟和六只红嘴雀。

再多没了——尽管他很小心,但最终还是惊跑了鸟雀们。

这时候,洪伯也应该午睡醒了。沈云很知足,心满意足的带着猎物,返程归家。

果然,洪伯看到野味,头桩事就是审问他“你上山里头淘去了?”

沈云自然不会承认“没,就是在南山坡那边转了转。”

南山坡确实鸟雀多。再加上,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,一直认为他是个诚实的好娃。闻言,没有再追究,只是又一次强调“林子里有大野物,千万不要上去,听到没?”

“嗯,知道的。”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,心里却没打算照做。

洪伯叹了一口气,摸着他的头说道“洪伯有银钱呢。想吃肉的话,等市集重开,你想吃多少,我们买多少。”因为兵祸的缘故,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。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。即便再多的钱,他也割不到肉。不然,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,顿顿给两个娃吃素。

“好哇。”沈云又是点头应下。

其实,他心里很清楚,一时半会儿,市集重开不了一来,在返程的路上,他看得很清楚,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。大家都忙着夏耕,收拾家园,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;二来,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。市集里卖的,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。而刚遭了大劫,谁家有多余的粮食、牲畜拿出来卖?就算有,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,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。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,深深的知道,眼下,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。

所以,每天中午,他继续打猎。

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,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,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。再加上,见他每次都是须尾的回来,遂慢慢的放了心,不再拘着他。

须不知,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。不到两个月的时间,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。

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?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一样呢!他心里直犯嘀咕。

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一些的山里走一走

首先,他越来越喜欢打猎。野味好吃,倒是在其次。最主要的是,他发现打猎有益于练金刚拳。为了提高拳术,再苦再难,他也要坚持下去;

其次,他每次带回来的野味越来越多,觉得自己打猎的本事比以前提高了许多,对锦毛雀、野兔子之类的小野物已经提不起兴趣。他很想找些大一点的野物,比如说,野鸡、麂子之类的,来试试身手。而这些,要去更远一点的山里才会有;

再有就是,甜妞和他都已经吃厌了那些小野味,想换换口味——真不是吹的。现在的他,用弹弓打鸟雀,不敢打包票说百发百中,事实上也是十中八九。最多一次,他带回来的各种鸟雀多达六十多只。蒸、煮、烤……洪伯简直是使尽了身的解数去料理这些鸟雀。可是,甜妞和他已然提不起兴趣。兔肉也是一样的厌了。最后,洪伯只好将他打回来的野味都干制起来,留着冬天吃。